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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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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分署專案協助民眾報廢機車 57位民眾共免繳10萬燃料費!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2-13
  • 資料點閱次數:706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為解決家中有老舊機車多年未使用或不知去向而尚未完成報廢程序的車主,特於10810月間與花蓮、臺東監理站合作辦理機車切結報廢專案,計有57位民眾辦妥切結報廢手續,監理機關共撤回新臺幣103,205元機車燃料使用費案件,這些經切結報廢的車主未來將不會再收到監理機關的繳費通知單,並免去受強制執行困擾。

由於部分民眾的機車早已遺失不知去向或老舊未使用,僅因未向監理機關申辦報廢程序並將牌照繳回,導致每年產生燃料使用費,甚至遭裁處罰鍰。為解決此問題,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民國91年以前出廠,且9781日以後無違規紀錄、未投保車輛強制責任險及未參加環保排氣檢驗紀錄的機車,得由車主以簡便的切結方式辦理報廢手續,即可不用再繳燃料使用費。

花蓮分署鍾志正分署長表示,近來政府大力推行「除民怨」措施,協助民眾申辦老舊機車切結報廢即是今年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的重點政策,籲請花東地區尚未辦理的民眾除可至監理機關辦理外,也可至花蓮分署,由執行同仁協助將切結文件轉送監理機關審核。如有任何疑問亦可撥打電話03-8348516洽詢。

 

花蓮分署專案協助民眾報廢機車 57位民眾共免繳10萬燃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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