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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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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新聞傳播處「110年1月1日起豬肉原產地標示」宣導政策文宣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10-23
  • 資料點閱次數:878

為因應110年開放美豬進口政策,政府自110年1月1日起實施「豬肉原產地標示」規範,無論是生鮮肉品、散裝包裝及所有通路皆須清楚標示,讓民眾可以安心自由選購。

110年1月1日起豬肉原產地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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