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起,出入八大類場所應配戴口罩八大類場所分別為: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機構等場所。未配戴且勸導不聽者,由地方政府裁罰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