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機關的執行人員至現場執行時,會依規定配帶機關製發之「識別證」或穿著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背心,且執行人員原則不會要求您當場繳納現金,至多是留下通知書請您儘速繳納。如您對本分署執行人員的身分有疑義,可撥打本分署電話(03)8348516馬上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