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檢警偵辦刑案要求監管帳戶 退休老夫婦聽命抵押房屋貸款面交匯款12次被騙164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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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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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一對年約65歲的李氏老夫婦(皆退休,與兒子同住)於99年7月底某日,接獲自稱長庚醫院醫療事務組職員電話告知,有人冒用
由於假冒臺北地檢署書記官執行帳戶監管交付之歹徒出示偽造之扣押處分凍結管制命令及傳票等物,令被害夫婦信以為真,甚至聽命歹徒而抵押房子貸款300萬元,作為監管交付之用。更戰戰兢兢遵循歹徒指示偵查不公開命令,不敢告知同居兒子及其他任何人有關配合假檢警進行之監管事項(李氏夫婦第1次至銀行臨櫃領款時,行員察覺有異,曾通知派出所員警到場關懷,惟夫婦聲稱係為買房子所用提領,僅讓員警護送到家)。直到最後一次交付監管款項後,隔日歹徒即完全斷無音訊,復於數日後收到警察局來電協請指認犯嫌通知,心生疑義,撥打165查證,才發覺被騙,懊惱不已。本案銀行行員已善盡關懷提問義務,通知員警到場,員警亦到場詢問實情,且護送被害人返家,只要開口查證,員警一定能告知為詐騙案件,惟被害人仍因心生畏懼而隱瞞實情,實在令人遺憾。
警方呼籲,警察或司法機關偵辦案件,一定會以正式書面通知當事人到公務機關說明,不會在電話中辦案製作筆錄或要求當事人交錢,也不會以行動電話監控行動,更不會要以監管帳戶為由要求提匯款或交付金錢,這些都是歹徒假冒檢警詐騙伎倆。民眾若接到電話提及「涉案」、「司法調查」、「個人資料外洩」、「監管帳戶」等關鍵用語,請務必先撥打165查證,以防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