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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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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義務人劉秉睿(劉叢瑞、劉致瑞)之不動產第3次拍賣通知文書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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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1-06-02
  • 資料點閱次數:586

主旨:公示送達本分署109年遺稅特專執字第025510號義務人劉秉睿(劉叢瑞、劉致瑞)案件,應送達與義務人劉秉睿(劉叢瑞、劉致瑞)之不動產第3次拍賣通知文書乙份,公告黏貼本分署公告欄,前開通知文書乙份由本分署義股書記官保管,義務人得隨時向該股書記官領取。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至第8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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