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示送達本分署111年助特執字第000007號義務人名佳育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案件,應送達與義務人名佳育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人錢鵑鵑不動產第4次之拍賣通知文書乙份,公告黏貼本分署公告欄,前開通知文書乙份由本分署義股書記官保管,義務人得隨時向該股書記官領取。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至第8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