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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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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分署應送達予與義務人葉亞倫之執行命令(收取存款)1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1-26
  • 資料點閱次數:67

主旨:公示送達本分署113年度菸罰執專字第137223號義務人葉亞倫案件,應送達與義務人之執行命令(收取存款)1件,公告黏貼本分署公告欄,前開執行命令由本分署廉股書記官保管,義務人得隨時向該股書記官領取。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78條至第8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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