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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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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分署應送達予義務人林心語(原名林雅萍)之「扣押存款執行命令、基金回贖及現金存款准由移送機關執行命令」各1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3-21
  • 資料點閱次數:13

公示送達本分署113年度房地稅執專字第28658號義務人林心語(原名林雅萍)案件,應送達與義務人之「扣押存款執行命令、基金回贖及現金存款准由移送機關執行命令」各1件,公告黏貼本分署公告欄,前開通知文書乙份由本分署平股書記官保管,義務人得隨時向該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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