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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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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分署應送達予義務人哇陽‧卡瑪蘭 (原名鄭碩富)之不動產第3次拍賣通知文書1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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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分署110年牌稅執字第5187號義務人哇陽‧卡瑪蘭 (原名鄭碩富)案件,應送達予義務人之不動產第3次拍賣通知文書1件,公告黏貼本分署公告欄,前開通知文書乙份由本分署忠股書記官保管,義務人得隨時向該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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