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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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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分署應送達予義務人鄧艷芳之解除限制出境(海)文書1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3-04
  • 資料點閱次數:25

公示送達本分署110年都計罰執專字第192331號義務人鄧艷芳案件,應送達與義務人之解除限制出境()公文書1件,公告黏貼本分署公告欄,前開通知文書乙份由本分署禮股書記官保管,義務人得隨時向該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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