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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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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抵押權人江明淨即江翊源之不動產第2次拍賣通知文書乙份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7-09
  • 資料點閱次數:756

主旨:公示送達本分署104年地稅執字第1736號義務人李夢雄案件,應送達予抵押權人江明淨即江翊源之不動產第2次拍賣通知文書乙份(定於1051017日進行公開拍賣),公告黏貼本分署公告欄,前開通知文書乙份由本分署和股書記官保管,抵押權人得隨時向該股書記官領取。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至第8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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