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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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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義務人名佳育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錢鵑鵑之不動產特別變賣通知文書乙份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7-09
  • 資料點閱次數:647

主旨:公示送達本分署106年度地稅執字第3452號義務人名佳育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案件,應送達與董事錢鵑鵑(原名錢士義)之不動產特別變賣通知文書乙份,公告黏貼本分署公告欄,前開通知文書乙份由本分署仁股書記官保管,義務人得隨時向該股書記官領取。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至第8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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