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示送達本分署107年度土稅執專字第46521號義務人黃天助(歿)代繳義務人王园輝、黃文雄案件,應送達與代繳義務人黃文雄之執行命令文書乙份,公告黏貼本分署公告欄,前開通知文書乙份由本分署義股書記官保管,義務人得隨時向該股書記官領取。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至第8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