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

因小失大!室內聚賭遭罰拒繳遭移送執行 花蓮分署查扣財產現場催繳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8-16
  • 資料點閱次數:724

5男2女於三級警戒期間今年65日晚間在臺東縣大武鄉群聚賭博,違反當時「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聚會」規定,臺東縣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1款及第67條第1項第2款規定,分別對7名賭客重罰新臺幣(下同)6萬元罰鍰。其中2人於收到罰單後自動繳清、2人辦理分期,另3人因逾期未繳亦未辦理分期繳納,該局於本年6月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強制執行。

花蓮分署受理後,迅即清查義務人名下財產並立即扣押存款帳戶,其中黃女於帳戶遭扣押後,已主動向分署申請分期每月自繳5,000元。另郭男因僅扣得550元、王男則扣押無著,花蓮分署執行人員於89日會同衛生局人員至該2男戶籍地現場催繳,竟巧遇2人在其中1人家中泡茶聊天。王男表示因經濟狀況不佳,將向分署申請分期繳納;另郭男稱已提起訴願,尚無繳納意願,執行人員除告知郭男依法提起訴願原則不停止強制執行,曉諭儘速提出清償計畫,又為保全公法債權避免脫產,已於810日函請臺東縣稅務局就其未辦保存登記建物禁止稅籍異動,倘郭男仍拒不處理,將不排除查封其不動產,以促其繳納罰款。

花蓮分署表示,目前國內疫情雖有趨緩,民眾仍應配合指揮中心公布之防疫措施,切勿違反規定,不但傷荷包又會遭強制執行。花蓮分署針對違反防疫規定之裁罰案件將優先強力執法,督促義務人繳清欠款,以落實裁罰目的,共同圍堵疫情,守護國人健康。

因小失大!室內聚賭遭罰拒繳遭移送執行  花蓮分署查扣財產現場催繳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