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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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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只有科技執法 欠繳罰鍰稅款義務人愛車停路邊照樣被查封拖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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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近期配合行政執行署推動「加強執行滯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及 ETC 通行費專案」,此類案件多係駕駛車輛而衍生,查扣義務人車輛為專案執行重點。花蓮某義務人公司,因滯欠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牌照稅高達新臺幣(下同) 50萬元,另滯欠交通違規罰鍰約25000元,負責人個人也滯欠高達85000元交通違規罰鍰多年未繳,經花蓮分署與花蓮縣政府委託經營路邊停車收費之國雲民間業者合作追查,本月15日上午11時許,發現義務人車輛停放於花蓮市區停車格,執行人員立即與移送機關同仁出動前往查扣車輛。

花蓮分署表示,因義務人公司滯欠多筆稅金罰鍰未繳,早已鎖定義務人名下一台2020年中華三菱新車為黑名單,但因車輛實際所在位置難以捉摸,執行人員多次到義務人營業地、戶籍地追查,苦苦尋無該車行蹤,還好皇天不負苦心人,終於在花蓮高商前停車格找到該車,因義務人當場並未出面繳清稅款及罰鍰,執行人員爰依法將該車查封、拖吊移置保管。

花蓮分署再次呼籲,違反交通規則恐危害自身和他人生命、身體安全,遭裁罰亦傷了荷包,至於欠繳交通違規罰鍰或通行費之義務人應儘速自動繳納,否則如被執行人員查得財產或車輛,將有被強制查扣之可能,請勿以身試法。

拖吊車協助查封路邊停車

拖吊車與工作人員協助查封路邊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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