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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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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駕母車趴趴走 滯欠罰單、ETC通行費共282筆 查封臺東老家農地後一次繳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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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近期配合行政執行署推動「加強執行滯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及 ETC 通行費專案」,針對轄內欠繳交通罰鍰及通行費案件強力執行,清查後發現某位設籍臺東的中年女姓義務人,在近3年間,經移送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臺東監理站以及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移送之交通違規罰鍰案件共182件、ETC通行費之規費法案件共100件,案件數高達282;經花蓮分署多次催繳都置之不理,因義務人名下無存款可供執行,違規車輛所在不明,花蓮分署依法查封義務人名下臺東縣成功鎮三筆農地,義務人知悉後一次繳清新臺幣(下同)91,144元欠款。

花蓮分署表示,該台違規車輛平日是由義務人兒子使用,主要在北部行駛,義務人的兒子常行經國一、國三等收費公路滯欠高達100件的通行費案件,也有許多路邊停車費用、高速公路通行費逾期未繳而遭裁罰之案件,另有多筆超速、在禁止臨時停車處停車、紅燈右轉、交岔路口闖紅燈、未打方向燈、在公車站牌臨時停車等各式各樣交通違規罰單,花蓮分署歷經3年多的執行,履次催繳義務人仍不處理,執行同仁爰依法查封其名下僅有臺東縣成功鎮3筆農地,作為財產保全,義務人旋將兒子開車產生的諸多欠費()全部繳清。

花蓮分署再次呼籲該分署加強執行滯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及 ETC 通行費專案仍持續進行中,請轄內欠繳交通違規罰鍰或通行費之義務人應儘速自動繳納,否則必將面臨財產被強制執行之結果。

執行同仁查封義務人名下臺東成功鎮土地1

執行同仁查封義務人名下臺東成功鎮土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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