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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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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歹路毋通行 瑞穗二位酒駕民眾房屋遭查封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2-20
  • 資料點閱次數:704

年關將近,酒駕事故新聞令人觸目驚心,「酒()駕零容忍」不應只是口號,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自11115日起配合強力執行「酒()駕裁罰專案」,花蓮分署對轄內滯欠酒()駕罰鍰之義務人同步強力執行,查封二位住在花蓮縣瑞穗鄉酒駕案件義務人名下房屋,展現國家嚇阻酒駕的執法決心,期經由查封程序有效督促酒駕義務人正視罰單儘快繳納,更重要的是,應正視酒後駕車衍生財產被查封之嚴重後果,勿再心存僥倖,千千萬萬不可再「貪杯上路」!!

花蓮分署表示,其中一位周姓義務人係女性,1084月間在台9線馬遠路口無照騎車且拒絕接受酒測,遭鳳林分局舉發,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花蓮監理站(下稱花蓮監理站)裁處新臺幣(下同)9萬元罰鍰,周女另有多筆無照駕駛、無正當理由未接受道路安全講習之交通違規罰單,總欠約135,500元,近三年陸續移送行政執行,多次催繳仍不處理,因其名下除不動產之外,無其他可執行之財產,花蓮分署執行人員曾於11011月間至其家中現場執行,沒想到日正當中,周女竟已酒醉躺臥在地,執行人員只好留下通知書請其家人轉知限期處理,因逾期仍置之不理,花蓮分署爰於111110日進行查封程序,因義務人表示家中經濟狀況不佳,執行人員已請其提供相關證明,提出清償計畫。

另一位楊姓義務人係於103年間於瑞穗鄉富興村無照騎機車又酒駕遭裁罰31,500元,106年間又無照騎機車遭罰9,500元,此外也因無正當理由未接受道路安全講習裁罰1,800元等交通裁決案件經花蓮監理站移送執行,合計滯欠的健保費用,同樣經多年催繳未依限處理,花蓮分署查封其名下繼承自長輩,與兄弟共有的房屋持分3分之1。義務人於查封當日立即表示,一定會在1111月底前籌措2萬元辦理分期。

()駕車行為宛如馬路上的不定時炸彈,影響全體國人生命、財產的危害甚鉅,花蓮分署在此再次呼籲,尚未繳納罰鍰的民眾應儘速繳納,酒駕案件強力執行並無假期,該分署將將針對屢催不繳、惡意欠繳的義務人持續專案列管,採取強力執行措施,以全力遏止酒()駕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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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分署書記官查封楊姓男子持分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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