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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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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5.13泰籍女子拒絕酒測遭重罰18萬 帳戶凍結後辦理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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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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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有位泰籍女子在市區無照騎機車,拒絕接受警方酒精濃度測試,依最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遭重罰新臺幣(下同)18萬元罰鍰,因逾期未繳納,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花蓮監理站將案件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下稱花蓮分署)強制執行,這位泰籍女子在被花蓮分署凍結銀行帳戶後,昨日(512)由配偶擔任擔保人辦理分期程序。

花蓮分署表示,這名1990年出生的泰籍女性義務人係因結婚來台定居;11084日於花蓮市中山路騎機車被警方攔查,因當場拒絕接受酒測,遭重罰18萬元罰鍰。酒駕案件移送花蓮分署強制執行後,銀行帳戶旋遭花蓮分署凍結並扣得32,230;這名泰籍新住民於知悉帳戶遭執行後,昨日在配偶陪同下至花蓮分署另行繳納6萬元,並由配偶擔任擔保人辦理分期。

據泰籍女子之配偶表示,女子當日被警方查獲時,確實有喝一些啤酒,但因她中文能力不佳且配偶不在身邊,又擔憂酒駕恐面臨遣送返國小孩無人照顧等情,不諳法令又語言不通,一時情急才會拒絕接受酒測,並非惡意要違抗公權力,配偶係以土水工為業,經濟能力無法一次清償罰單,仍有誠意分期繳納。

近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數次修正,拉高酒駕相關罰則,無非是希望能有效遏止酒駕事故發生,惟仍有極少數民眾不顧自己及他人安危,酒駕上路,造成人員傷亡及無數的家庭破碎,令人痛心,花蓮分署將續針對酒駕案件專案強力執行,以貫徹「酒駕零容忍」政策,還給民眾一條平安回家的路。

泰籍女子於花蓮市區拒絕酒測裁處書

泰籍女子111年5月12日配偶陪同下辦理分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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