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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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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7 舉頭三尺有鷹眼 蘇花科技執法追查義務人車輛立大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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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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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為貫徹公權力,維護路權正義、遏止酒駕等交通違規事件持續發生,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動「各分署強力執行滯欠酒()駕罰鍰案件專案」,與花蓮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跨機關合作,運用轄內現有科技執法設備,協查義務人車輛行蹤,強化執行作為。短短3天內,透過蘇花改路段之車牌辨識系統,追查到執行人員上山下海也遍尋不著車輛共4台,查獲車輛之義務人多當場一次繳清或分期,展現超高執行成果。

花蓮分署轄區包括花蓮及臺東全縣,南北狹長管轄面積居全國13分署之首,加上車輛為移動式財產,執行分署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但受限於地理環境,常找不到義務人車輛行蹤。某邱姓父子檔義務人及其所經營的獨資商號,滯欠牌照稅、交通違規罰鍰及健保費合計約新臺幣(下同)55千餘元,本月4日上午9時許,父子二人開車北上行經蘇花改公路時,經車牌辨識系統發現其行蹤,執行人員立即會同交通警察同仁攔查,義務人為免車輛被查封,火速至和平郵局提領現金將所有罰單、欠費一次繳清。同日下午2時左右,某經營禮儀社的楊姓義務人同樣北上行經蘇花改,其個人及商號滯欠營業稅、勞健保費及諸多交通違規罰鍰將近14萬元,同樣遭執行同仁發現車輛行蹤,因楊姓義務人無法一次繳清欠費,現場繳納5萬元現金並查封車輛作為財產保全。本月5日下午也查獲執行人員110年間遠赴豐濱靜浦部落遍尋不著之義務人中華汽車,義務人當場速提領現金繳清54千多元欠款,執行成果顯著。

花蓮分署再次呼籲,行車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切勿酒駕上路危及自己或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欠繳罰鍰或各項稅、費的義務人則應儘速自動繳納,現今科技執法設備逐漸普及,舉頭三尺有鷹眼,名下財產隨時有被強制執行的可能。如經濟上確有困難無法一次完納者,亦應主動向該分署洽詢分期繳納事宜,以免面對愛車遭當場查扣之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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