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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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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辦公廳舍整修完工,法務部蔡部長親臨主持揭牌暨啟用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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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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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下稱花蓮分署)為提供民眾更便捷優質的服務,自105年9月起將花蓮市府前路612號辦公廳舍進行規劃設計及翻修,前後歷時2年4個月,原本斑駁老舊的廳舍如今得以全新的面貌呈現。108年1月29日上午舉行揭牌暨啟用典禮,由法務部部長蔡清祥親臨主持,與會貴賓包括: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蔡碧仲、法律事務司司長鍾瑞蘭、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院長吳三龍、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檢察長張清雲、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長黃和村、臺東地方檢察署王文德、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分署長及移送機關代表等,均到場共同見證新辦公室成立。典禮開始先由花蓮客屬會新城分會及北濱國民小學分別帶來客家文化舞蹈與烏克麗麗表演,為活動揭開活潑歡樂的序幕。

花蓮分署長謝耀德首先感謝到場貴賓千里迢迢來到花蓮,共同參與新廳舍揭牌儀式,雖然規劃設計與施工過程遭遇諸多難題,然在法務部及行政執行署長官鼎力相助,以及花蓮分署工程督導小組努力下,終於克服各項難關。相信在環境改善及部長的領航下,花蓮分署會更進一步推展行政執行業務。歲末年終將近,謝分署長並敬祝在坐貴賓新春愉快、萬事如意。

法務部蔡清祥部長致詞表示,很高興應邀到花蓮分署揭牌啟用,尤其想到26年前在花蓮地檢署擔任主任檢察官的過往,對花蓮總有份特別的情感。部長表示,花蓮分署原先是倉庫,在建築師巧思設計下,改建後裝潢採用工業風設計,十分符合現代潮流,也讓花蓮分署追得上時代,整修完畢後的花蓮分署煥然一新,也特別感謝法務部及執行署同仁的共同努力。部長並期許花蓮分署同仁再接再厲,除持續針對滯欠大戶案件實施強制執行外,對於弱勢義務人亦秉持關懷的精神,持續推展執行業務。

花蓮分署於民國90年1月1日成立時(當時名為花蓮行政執行處)原係向臺灣菸酒公司撥用花蓮市北濱街101號之舊有倉庫改建為辦公廳舍,辦公空間狹小,隨著業務量之成長與人員、設備不斷增加,原有辦公空間顯已無法因應業務需求。恰逢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興建廳舍,所留位於花蓮市府前路612號辦公廳舍,鄰近花蓮縣行政機關匯集地區,與各機關聯絡方便,且面積較北濱街原址廣闊,經報請行政院同意撥用,歷時兩年整修,業於日前完工。花蓮分署自90年起至107年12月止,累計新收案件達356萬5,858件,為國家徵起債權高達86億6,504萬6,957元,足以整修236棟花蓮分署辦公廳舍,成績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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