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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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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詐騙澄清報導 花蓮分署超商繳款傳繳通知單「係金A」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7-09
  • 資料點閱次數:865

反詐騙澄清報導   花蓮分署超商繳款傳繳通知單「係金A

  近日於臉書社團「就是礙台東」,有熱心民眾張貼一張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下稱花蓮分署)印有超商繳款條碼的「通知書」,以為是詐騙引發網友討論。花蓮分署在此鄭重澄清,「有條碼的(傳繳)通知書」可在超商繳款,詐騙集團幾乎不可能偽造(如圖示)網路流言並非真實,如誤認為詐騙置之不理,期限屆滿未繳納,財產可能會遭查扣。

花蓮分署表示,目前應納金額在新臺幣(下同)未滿2萬元之案件,大多會核發有條碼的(傳繳)通知書,在全國4大便利超商(7-11、全家、萊爾富、OK)都可繳納,因詐騙集團不可能與超商簽約,只要條碼於超商能順利感應,金額也確認無誤,民眾大可放心繳款;另因受理案件數量龐大,通知書印信係採機器「套印」,並非虛偽。

此外,因花蓮分署轄區包括臺東縣(),為便利臺東民眾就近洽公,於「臺東地方檢察署」(臺東市浙江路310)1樓設有臺東辦公室,所以臺東地區民眾收到的(傳繳)通知書應到地點及電話會顯示臺東地方檢察署,也請民眾不要誤會。

如果您收到通知書是沒有條碼,可能是因為應納金額在2萬元以上,或是該移送機關案件本來就無條碼,若您仍有疑義,請撥打03-8348516(花蓮分署總機)089-362953(臺東行政執行官辦公室)查明,再次呼籲網路流言並非真實,勿再以訛傳訛。

~花蓮分署關心您,讓我們一起反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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