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東首例未戴口罩裁罰執行案件 花蓮分署成功凍結帳戶追繳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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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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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吉安鄉一位黃姓民眾(女)於去年8月間自紐約搭機返台,航程中因其座位周邊緊鄰其他乘客,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且無適當阻隔,依規定應配戴口罩,惟黃員未依規定配戴,經機組人員告知應遵守防疫規定卻屢勸不聽,嚴重影響其他乘客身體健康安全,案經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新臺幣3,000元,因逾期未繳,該署於今(110)年4月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強制執行,花蓮分署受理後,迅即扣押其名下存款帳戶,順利為國庫追回應繳罰鍰,為花東地區首例因未戴口罩遭裁罰而移送強制執行之案件。
花蓮分署表示,因應近期疫情升溫,指揮中心已提升防疫等級至第2級,法務部蔡部長特別指示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加強與裁罰機關橫向聯繫,貫徹執法。花蓮分署專案小組已分別與花蓮縣及臺東縣衛生局成立聯繫窗口,針對違反防疫規定,尤其是未依規定配戴口罩的民眾將加速裁罰流程,一旦逾期未繳,立即透過聯繫窗口移送執行。花蓮分署受理後,將依法查扣財產,必要時採取限制出境等執行措施,以彰顯落實公權力之決心,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