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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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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疫情警戒第三級再度延長,民眾洽公應注意事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6-09
  • 資料點閱次數:371

1.為維護洽公民眾及同仁安全,於第三級警戒期間,除有急迫情事,請暫緩至本分署洽公,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如接獲本分署傳繳通知書,請多利用通知書所載多元繳款方式繳納,並得利用本分署官網之「線上回傳繳款證明」服務

   ,將繳款收據回傳本分署銷案。

2.如有經濟上困難無法一次完納者,可電詢承辦人,本分署將視個案採取寬緩措施,以協助義務人度過難關。

3.如有急迫洽公需求者,應配合實聯制,配戴口罩,量測體溫及手部消毒等防疫措施始可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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