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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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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東首例未建立實聯制裁罰案件 店家帳戶遭凍結後火速繳清罰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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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衛生局稽查人員於110516日查獲臺東市某商行未建立實聯制,造成疫情傳播風險,爰依法裁罰新臺幣(下同)3,000元罰鍰。無獨有偶,稽查人員再於同年530日查獲臺東市某果菜行未建立實聯制、無量測體溫、亦無人流管制動線規劃及保持社交距離,造成疫情傳播風險,亦依法裁處3,000元罰鍰。上開營業人因均未於期限內繳納,衛生局於本年6月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強制執行。花蓮分署受理後迅即清查名下財產並立即扣押存款帳戶,該二家營業人之負責人為免影響帳戶信用,火速繳清罰鍰,分署於確認完納款項後,旋即撤銷帳戶之凍結。

花蓮分署表示,目前仍在三級防疫期間,除一般民眾應遵守外出配戴口罩、禁止群聚、不得擅入公告禁制區外,營業場所亦應配合指揮中心公布之防疫措施,落實實聯制、環境定期清消、從業人員配戴口罩、勤洗手,並協助顧客量測體溫、手部消毒等事項,共同圍堵疫情。花蓮分署針對違反防疫規定之裁罰案件必將強力執法,以遏止恣意違反防疫規定之行為,守護國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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