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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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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春節假期調整相關檢疫措施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11-11
  • 資料點閱次數:364

實施日期:(110)12/14-(111)2/14

維持14天檢疫及7天自主健康管理

重點高風險國家:維持入住集中檢疫所14天及相關檢測規定

非重點高風險國家:前10天入住防疫旅宿或自費入住集中檢疫所,後4天可返家在家檢疫

檢疫規定:

  • 個人入住防疫旅宿或集中檢疫所為一人一室
  • 後4天返家在家檢疫,以1人1戶為原則

檢測措施:

  • 於入境時依現行措施進行PCR檢測
  • 檢疫第9-10天增加1次PCR檢測
  • 檢測結果陰性者,始於檢疫第11天(入境日+11)搭乘防疫計程車,返回自宅或親友住所,進行第11-14天居家檢疫
  • 居家檢疫期滿前1日再依規定進行PCR檢測即可,後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不用再於第6-7自行以家用抗原快篩試劑,進行1次快篩

因應春節假期調整相關檢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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