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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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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03月07日起,開放非本國籍商務人士入境規定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3-14
  • 資料點閱次數:256

111年03月07日起,開放非本國籍商務人士入境規定

規劃放寬事由-外籍人士:商務考察、投資、履約及應聘等商務活動

申請方式-外籍人士:申請人應赴我國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

規劃放寬事由-中港澳人士: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

申請方式-中國籍人士:由我國邀請單位於內政部移民署線上系統申請。

申請方式-港澳人士:赴香港、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或助外籍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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