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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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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辨別傳繳通知書係本分署所寄發,而非民間討債業者或詐騙集團冒用寄發?收到假冒之傳繳通知書如何處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0-21
  • 資料點閱次數:279
  • 傳繳通知書是否真正,得以下列方法查證:
    1.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寄發之傳繳通知書,標題由左至右橫書「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通知」,通知書並蓋有機關紅色關防印文。
    2. 標題下方載明下列資訊(可下方參考圖例):
      1. 案號:
        為本分署分案字號,與您實際欠稅(費)年度未必相同。提醒您,若收到執行案號、欠稅(費)年度及應納金額相同之多張傳繳通知書,請惠予繳納一次即可,或來電向承辦書記官確認。
      2. 案由:
        想知道您積欠的法律事由,違反什麼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嗎?初步可在此欄位獲得資訊。
      3. 應到時間:
        應到時間就是您最晚的繳款日期及條碼的有效期限,若傳繳當日有事,提前繳納亦可。
        您可依傳繳通知書背面之繳款方式繳納,就不必來本分署報到。
        但繳款完成後務必將「傳繳通知影本」及「繳納收據」傳真或郵寄至本分署承辦股並來電確認,
        或利用本分署官網首頁「線上回傳繳款證明」回傳,以利本分署銷案!
      4. 應納金額:
        這一欄是您必須繳納的數額,依據法律規定某些案件會加計滯納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5. 應到處所:
        這一欄是您應該到場的地址及承辦人連絡電話、傳真號碼,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若您已繳清,可不用到場。
      6. 移送機關:
        這一欄是您繳款案件的原處分機關,如果您對於案件本身有疑問(例如開單合不合法?應不應該開單?金額是否正確?),可致電洽詢,亦可直接至該機關繳款。
      7. 注意事項:
        本欄說明您的權利義務事項,請仔細閱讀喔。
      8. 注意事項四:
        強制執行過程中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即執行必要費用),例如郵資、指界費、測量費、鑑價費、保管費、拖吊費、登報費等,依法由義務人即台端負擔。
      9. 書記官○○○:
        此為本件為您服務的承辦人,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
      10. 條碼欄:
        如印有條碼者,可至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或傳繳通知上所載金融機構繳納。
        如有虛擬帳號者,亦得利用全國任一ATM、網路銀行或網銀APP匯款繳納。
    3. 受通知人若對通知書之真假有所懷疑,可自行政執行署網頁或撥打104查號台查證行政執行署各分署之正確電話號碼,以核對通知書所載之分署電話號碼是否正確。如為正確之電話號碼,可電洽該分署承辦股之執行人員詢問是否有案件被移送執行及其他有關事項,以保障自身權益。
    4. 簡易判斷方式:真正的傳繳通知書所記載繳納方式之一是義務人郵寄匯票之受款人要填寫「移送機關的名稱」;如果收到傳繳通知書記載義務人郵寄匯票之受款人要填寫「私人名義」,應該就是詐騙集團所偽造之傳繳通知書。
  • 如您懷疑收到的傳繳通知係詐騙集團所為,務請來電本分署(03-8348516或089-362953)確認,如非左列電話請勿撥打!若該通知確係本分署所核發而您逾期未繳納,名下財產恐遭強制執行,不可不慎!
  • 若您於不同處所收到相同多張傳繳通知,請勿重複繳納,或請來電確認。
  • 若您在應到時間前至超商繳款,卻發生條碼無法順利刷取情形,請儘速電洽本分署承辦人。
傳繳通知說明書_圖檔
下方相關案例之新聞篇章與影片連結,供參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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