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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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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起至12月31日調整公費快篩措施-住宿式及社區式照顧機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1-30
  • 資料點閱次數:168

11月28日起至12月31日調整公費快篩措施-住宿式及社區式照顧機構

住民及服務對象:

  • 每週定期快篩1次
    • 身心障礙者、失智症者、2-18歲維持每週1次,未滿2歲免篩
    • 有症狀時亦進行快篩,未滿2歲有症狀則採PCR
  • 篩出陽性個案,立即請專責醫療院所視訊診療,並依相關指引協助個案按指示進行隔離或治療

工作人員:

  • 有症狀時進行快篩
  • 取消每週定期快篩

※住民或服務對象及工作人員確診3個月內免篩檢

※除有症狀時進行快篩外,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如有接觸史、群聚等)亦得提供工作人員公費家用快篩

※社區式機構類型包含:社區式長照機構(日間照顧中心、家庭托顧)、附設於各類住宿式機構之日間照顧服務、日間行精神復健機構、身心障礙社區式服務單位、早期療育機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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