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

逃稅760萬又脫產臺東貨運行老闆遭管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7-09
  • 資料點閱次數:549

逃稅760萬元又脫產 臺東貨運行老闆遭管收

在臺東地區經營貨運行之「岡O交通有限公司」(下稱義務人)因於96年3月至97年6月聯運臺東地區荖葉荖花產銷業務,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漏報銷售額約新台幣(下同)2423餘萬元,經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東分局於98年間陸續補徵營業稅、營業事業所得稅並課處罰鍰,加計其他牌照稅、勞健保及監理案件,移送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下稱花蓮分署)執行金額高達760餘萬元,在花東地區已是滯欠大戶。

 

花蓮分署表示,義務人之吳姓負責人101年間曾任某地獅子會會長,在執行過程中將義務人帳戶近130萬元資金轉出,顯有隱匿財產情事,吳某為了全面規避執行,任由原先積欠稅捐的義務人倒閉,以親友名義成立「崗O企業有限公司」另起爐灶經營相同業務,經執行人員交叉比對兩公司往來廠商、綜合所得稅給付清單、資金流向等各種資料,證實兩公司有實質關係,吳姓負責人此金蟬脫殼避稅手法,難逃承辦行政執行官法眼。

 

106年1月17日上午花蓮分署傳喚吳姓負責人到庭訊問後認符合管收事由,依法留置並持續勸諭繳納,但他仍舊表明無意繳納或分期,同日下午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在寒冬過年前夕被送進花蓮看守所。花蓮分署再次呼籲花東地區的欠稅大戶切勿心存僥倖,應勇敢面對並積極處理,倘企圖利用人頭成立公司規避執行,恐將走向管收一途。

附件下載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