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 花蓮地區農曆年前暫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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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9-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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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07年2月6日)深夜11時50分花蓮地區發生強烈地震,造成諸多民眾傷亡及財產損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下稱花蓮分署)表示,為體恤災區受災戶,自即日起將對設籍於花蓮縣之義務人,於農曆年前全面暫緩執行,內容包括傳繳、扣押命令、現場執行、現場查封等各項強制執行措施。
花蓮分署表示,昨夜震度達7級強烈地震襲擊花蓮地區,傳出多棟大樓倒塌及多人傷亡,災後餘震不斷,市區內滿目瘡痍,許多民眾歷經一夜驚魂。正值各界投入救災復原之際,花蓮分署將對設籍於花蓮縣之義務人,於農曆年前暫緩執行。即使非設籍於花蓮縣,但因此次強震受災之義務人,仍可提供照片、媒體報導或其他相關證明申請暫緩執行。此外,災區內義務人如已收到花蓮分署傳繳通知或執行命令,亦可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聯繫花蓮分署承辦人,花蓮分署將盡全力協助義務人度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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