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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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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辦理108年度臨時人員甄選第二階段電腦測驗及口試組別及報到時間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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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辦理108年度臨時人員甄選第二階段電腦測驗及口試組別及報到時間公告

一、第二階段電腦測驗及口試日期為108615()

二、第二階段測驗之報到及測驗地點:本分署1樓及2樓。

三、第二階段電腦測驗及口試,應考人之組別及報到時間詳如附件,請應考人依組別於規定時間內報到。早到者,恕不受理;惟凡逾公告或通知指定報到日期及時間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為棄權,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測、重測。

四、報到時間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時間為準。

五、應考人請攜帶具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國民身分證、駕照、健保IC卡或護照,請擇一攜帶,護照須於有效期間內)供查驗,並依指定測驗時間及地點應試;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若因身分證件照片辨識困難,必要時得拍照存證。

六、請應考人詳讀第二階段電腦測驗及口試應試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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