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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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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109年度第2次臨時人員甄選錄取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7-09
  • 資料點閱次數:1098

一、行政助理正取1人,備取2人。

二、行政助理正取:高○嶸。

      行政助理備取:第1名李○芝,第2名鄭○霖

三、正取人員請於10961日上午8時攜帶下列文件至本分署2樓秘書室報到:

(一) 繳驗國民身分證及學歷證件(正本核對後發還)

(二) 最近半年內二吋正面半身相片1張。

(三) 中華郵政存摺封面影本(辦理薪資轉帳作業)

(四)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張。

(五)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投保用)

(六) 私章。

四、臨時人員應與本分署簽訂書面勞動契約始得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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