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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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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行署及各分署自110年2月1日起,便利超商代收滯納勞保費、勞退金限額提高至新臺幣3萬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1-22
  • 資料點閱次數:982

超商代收勞保費及勞退金限額提高至3萬元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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