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回傳繳款證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29
- 資料點閱次數:4913
*歡迎回傳您的超商/郵局/金融機構繳款證明,我們會有專人通知承辦股您已繳款及辦理撤銷執行命令事宜。
*收據回傳成功,最晚將於最近上班日翌日寄發電子郵件通知您。
*如回傳資料有問題,將有專人與您電話聯絡或以電子郵件通知補正,請保持電話暢通或收信。
*繳款收據請併同原執行命令一起上傳,俾利銷案。
*如您亟需立刻辦理執行命令撤銷事宜,亦可傳真分署承辦股並與執行命令上所載承辦人電話聯絡。
*如有收據回傳相關疑問,歡迎電洽(03)8348516轉206。
*回傳時請於電子郵件內填妥下列資料:
1.姓名:
2.義務人身分證字號或統編:
3.聯絡電話:
4.附件: 收據+執行命令之照片。附件檔案大小限制為10MB
如遇「點我回傳」按鈕無法使用狀況,可能是您使用的設備沒有設定電子信箱軟體,請將上述資料備齊並另外以您的其他電子郵件(例如:網頁版電子信箱)寄送至hlpm@mail.moj.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