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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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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使用信用卡繳納案款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7-09
  • 資料點閱次數:470

本分署自105年起與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合作,開辦信用卡繳款服務,只要您持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合作的33家金融機構信用卡,不限金額均可到本分署刷卡繳納,免去攜帶現金之不便,既方便又安全。持卡人不限於義務人本人,但持卡人須親自到場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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