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使用行動支付繳款(如Apple Pay)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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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9-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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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迎接行動支付時代來臨,提升政府施政效率,民眾如要至本分署繳納移送強制執行欠稅、健保費、罰單或各項費用時,除到場繳納現金、臨櫃刷卡、購買郵政匯票郵寄、持印有條碼之繳款通知單(傳繳通知書)至四大便利超商或指定金融機構繳款外,自107年3月起,亦得至本分署臨櫃以智慧型手機繳款【目前開放Apple Pay、Samsung Pay、Google Pay(Android Pay)、Taiwan Pay】,避免攜帶現金或信用卡之不便與遺失風險,提供民眾更多樣化選擇,歡迎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