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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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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貴分署印有條碼的繳款通知單(傳繳通知書)去超商繳卻無法繳,該怎麼處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05
  • 資料點閱次數:439
  1. 首先,請您確認是否已逾「應到時間」,繳款通知單(傳繳通知書)上所載之應到時間係最晚繳款日,逾期後就沒辦法繳納。

  2. 若尚未逾應到時間,有可能是因為印刷問題、郵寄或拆封過程所致紙張褶痕等因素,使超商無法順利刷取條碼。此外,亦不排除是詐騙集團所為。

  3. 建議您可直接跑一趟本分署,或撥打104查詢本分署電話,再打電話到本分署確認(本分署電話:03-8348516、台東辦公室電話:089-362953)。

  4. 若確認確屬本分署核發,可依通知單所載方式郵寄郵政匯票繳納(抬頭一定是政府機關),或親赴本分署繳納現金或刷信用卡。

  5. 若您有補發繳款通知單(傳繳通知書)需求,請來電洽詢,或利用本分署「線上申請-補發傳繳通知書」提出申請,本分署將視個案情況辦理。網址如下:
    https://www.hly.moj.gov.tw/259994/676686/676687/781233/781236/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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