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部分因非本分署業務,請您向金融機構查證。據本分署所知,目前(108.1.1)民眾帳戶遭凍結後,金融機構依法並無通報義務(例如聯合徵信中心),其他銀行理論上不會知道您曾遭扣押。但因您曾經該銀行扣解款項,該銀行會有您遭強制執行的紀錄,故就該銀行而言事實上(非法律上)仍可能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