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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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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獲貴分署通知,每月扣我薪水,是否可撤銷?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7-22
  • 資料點閱次數:974

扣薪命令依法原則上最多扣押三分之一薪資,且均會酌留法定生活費,因此原則上不得撤銷(強制執行法115-1108.5.31施行)。若因您個案有特殊情況,可向本分署承辦人員洽商,本分署會視情形予以妥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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