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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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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繳稅會被關?關了之後還要再繳稅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7-22
  • 資料點閱次數:404

若義務人有行政執行法第17條第6項等事由,例如隱匿財產、脫產等,行政執行分署得向法院聲請管收。所謂的「管收」就是將義務人拘禁於管收所。另依行政執行法第19條第5項規定,義務人所負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不因管收而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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