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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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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車被債權人開走,稅金都沒繳,還欠了一堆罰單,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7-09
  • 資料點閱次數:453

1.因本分署受理案件係採「形式審查」,僅依移送機關之移送書與執行名義執行,倘台端對實體事項有疑義,務請向移送機關查證,在移送機關未撤回執行前,本分署只能依法執行。

2.由於實務上欠稅及罰單主要仍是對車輛所有權人開立,若無法院之確定判決或協同債權人一起到監理站辦車輛過戶及繳清相關欠費,現階段恐難免除繳納義務。此外,車輛如仍使用中,則相關之罰單、欠費等可能還會增加,若未能做出適當處理,累欠的金額還會有增加之可能性。建議同步處理二件事:一是到本分署就相關欠費辦理繳納;二是向債權人起訴或協同債權人一起到監理站辦車輛過戶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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