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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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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家在花蓮,但數年來都在外地工作,偶爾逢年過節才回家,為何對我老家寄送文書算合法送達?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7-25
  • 資料點閱次數:293

本分署依內政部全國戶籍查詢系統所示之資料,查得您戶籍設在花蓮縣的老家,並未遷至您所說的外地縣市,因而對您花蓮老家寄送相關文書通知,在實務上是合法送達。若您欲親自接收此等文件,建議您至戶政事務所將戶籍遷至您能親自收件的地址,或向本分署承辦人陳報住居所,日後本分署即會將相關文書送達至您的住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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