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詐騙案例犯罪手法及預防方式。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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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犯罪手法 |
預防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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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網路申辦貸款,成詐欺人頭戶! 董○○因失業賦閒在家已1年多,她打開電子郵件中的貸款廣告,畫面醒目的標題「多家銀行主管配合,辦不下來給你20萬」吸引了她,其實她一直想自行創業,但苦於資金籌措不易,而這則廣告恰如一盞明燈,點燃她無限希望,於是她在郵件中留下聯絡電話,不久自稱張代書來電,說明貸款20萬可分5年攤還,每月約付4000元,並要她在2天後等待銀行經理來「照會」。銀行經理果然依約來電,為了辦理徵信,必須提供財力證明才能順利申辦貸款,因此要交出她的銀行存摺與提款卡,當時董○○覺得可疑還追問為什麼?陳經理進一步說明是要利用她的帳戶做一些「假帳」也就是銀行會在她的帳戶內存一筆錢(申貸金額3倍)再放幾天,為了怕她把錢領走,所以要交出提款卡由銀行保管,貸款手續完成後就歸還。 |
警方呼籲,詐騙歹徒利用電話、報紙、網路廣告散布求職或貸款訊息,幾乎已至無孔不入境界,民眾若見到此類訊息,一定要養成查證習慣,正常的求職或貸款過程中,不會要求交出個人銀行存摺等資料,因涉及個人權益重大,凡是開戶等作業都不會代辦,而是請當事人親自到金融機構辦理。 |
(二)假檢警詐騙以「偵查不公開」控制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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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呼籲,檢警辦案不會在電話中進行,但「偵查不公開」卻經常成為歹徒電話詐騙說詞,民眾若接到涉嫌詐欺、洗錢的電話,請謹記「一聽、二掛、三查證」口訣,以免遭受身心煎熬與財產損失。 |
(三)詐騙集團要求被害人交付被列管帳戶之金額給檢察官,否則將無法出境! 99年3月4日被害人周○○,在家中接獲自稱為檢察官不詳嫌疑人電話,告知被害人涉嫌詐領醫療保險金,並牽涉汽車詐騙集團案件,要求被害人交付被列管帳戶之金額給檢察官否則將無法出境云云,被害人因工作須時常出境,當下情緒緊張,故在未經查證下,信以為真。被害人周○○於3月4日向第○銀行大同及大稻埕分行提領新台幣42萬5000元及45萬元共計新台幣87萬5000元,並於當日13時許在家中將該筆金額交付予嫌疑人。3月5日被害人再至富○銀行北投分行解除定存300萬元以之購買美金2萬元,另匯出新台幣129萬元至台○銀行北投分行再購買美金4萬元,總計美金6萬元整,並於當日13時許在家中將該筆金額交付予嫌疑人。 被害人於提匯款前有打電話至「165」反詐騙專線求證;「165」反詐騙專線告知為詐騙集團手法,唯被害人未聽從,被害人乘坐計程車時仍一面聽從歹徒指示,計程車司機亦告知其為詐騙;被害人再至銀行領款時,行員亦告知為詐騙,被害人住家附近亦張貼許多反詐騙宣導文宣,惟被害人已沖昏頭仍然受騙上當。 |
警察、檢察官辦案絕不會要求當事人去匯款,「帳戶監管」絕對是詐騙。 凡是接到醫院、警察、檢察官辦案電話,請牢記「一聽、二掛、三查證」口訣:一聽!聽清楚這個電話說什麼?並記下來電內容;二掛!聽完後,立刻掛斷這通電話,不讓歹徒繼續操控情緒;三查!快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將所聽到的電話內容告訴165,切勿在未查證情況下,去領錢或匯款,以免被騙。 |
(四)詐騙集團利用醫療機構名義作為詐騙新手法! 緣○○市議會○議員家人於99年3月4日上午接獲自稱臺北市聯合醫院○○院區員工李○○電話,表示該院區正有一位趙姓民眾持○議員母親之健保卡等證件向該院區申請醫療補助。院區因查○議員母親先前已曾申請過補助,懷疑該趙姓民眾所持○議員母親證件係屬偽造。嗣經○議員家人檢查相關證件並未遺失,該李姓員工乃表示已請院區駐警現場扣留該趙姓民眾,將進一步核對基本資料,○議員家人則表明身分,並表示將請○議員親自處理。 ○議員於獲悉該情事後,隨即致電○○院區表達對於該名李○○員工機警防詐之謝意,惟經該院區查證結果,並無李○○姓名員工,也無前述致電情事,嗣經○議員查詢家中電話通話紀錄,該李姓員工來電亦未顯示電話號碼,乃確認應係詐騙集團所為。 |
本案顯示詐騙集團利用醫療機構名義作為詐騙新手法,並虛擬另一個詐騙集團存在,以告知被害人已被詐騙之方法,趁被害人情急之際,再以核對資料為藉口要求被害人提供其他個人資料,研判係為供進一步詐騙使用之目的。 |
~~本案例摘錄自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165反詐騙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