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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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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檔案應用申請作業流程圖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05
  • 資料點閱次數:313

受理檔案應用申請作業流程圖

  • 檔案應用申請

    申請人填具申請書,可至本分署網站「檔案應用申請書表與範例」下載(掃描右側QRcode),或至本分署保全值班櫃台索取。
    填畢後將申請書送達本分署(親送、郵寄、傳真或線上申請),並由文書單位收文掛號。傳真號碼:(03)8352228。

  • 申請審核及回覆

    檔管單位檢查申請資料是否正確及符合規定與否,不符者於七日內退回申請人補正。如通過審核或補正完畢,檔管人員簽會業務單位審核,並以審核通知書回覆申請人。

  • 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

    如申請郵寄服務,即通知申請人繳費,於繳費完畢後郵寄收據及複製品寄交申請人。如欲到場應用,申請人應持審核通知書及身分證明文件,於約定時間到場應用。申請人確認檔案數量無誤,於檔案簽收單簽收,並依規定應用檔案。

  • 還卷歸檔

    檔案閱覽或抄錄完畢送還本分署指定人員,本分署指定人員清點無誤,於檔案簽收單註記,並將一聯交付申請人。本分署人員收費、開立收據,還卷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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