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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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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申請人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須注意那些事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4-25
  • 資料點閱次數:84

答:申請人應用檔案,應保持檔案資料之完整,並不得有下列行為:

  1. 添註、塗改、更換、抽取、圈點或污損檔案。
  2. 拆散已裝訂完成之檔案。
  3. 以其他方法破壞或變更檔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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