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5.19 惡意設置圍籬阻民通行 土地遭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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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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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男子,於113年7月間,透過法院拍賣取得花蓮縣吉安鄉福興一街6筆道路用地後,竟擅自私設圍籬,造成6戶民宅居民無法正常進出家門,日常生活受到影響,引發民眾陳情與媒體關注。花蓮縣吉安鄉公所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對其裁處罰鍰,累計新臺幣36萬元。黃男逾期拒不繳納,經該公所移送強制執行。花蓮分署受理後,除扣押其存款,並查封其名下土地。如黃男仍拒不繳納,未來將拍賣其土地,展現執行公權力、維護公義之決心。
花蓮分署表示,黃男法拍取得之6筆道路用地,恰好就位在6戶民宅正門口,必須讓住戶通行不能圍堵。其惡意私設圍籬之行為,違反都市計畫法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吉安鄉公所除命其拆除回復原狀,並依法裁處罰鍰。因黃男拒不處理,吉安鄉公所日前進行強制拆除圍籬,罰鍰部分並移送強制執行。花蓮分署受理後,迅即展開強制執行,除成功扣押黃男部分存款外,並查封該6筆道路用地及臺東縣成功鎮3筆土地,如黃男仍拒不履行義務,將依法拍賣,以實現國家公法債權,維護居民通行權益。
花蓮分署強調,為落實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針對違反都市計畫法,未依規定用途使用、管理都市計畫土地遭裁處罰鍰者,將強力執法,以捍衛民眾居住正義與道路安全,守護公義安定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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