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8 小三通外帶中國豬肉乾返台 強力執行7天內繳清20萬元罰單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1-08
- 資料點閱次數:58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下稱花蓮分署)持續強力執行非洲豬瘟裁罰案件,有位林姓義務人自小三通返國時,經查獲攜帶豬肉乾一盒,當場裁罰新臺幣(下同)20萬元,花蓮分署收案後,立即查封義務人名下所有之不動產以保全執行,義務人知悉財產被查封,火速在一週內將20萬元罰鍰繳清。
花蓮分署表示,這名林姓義務人戶籍在金門,常經由小三通往返金門及廈門,於114年9月30日自金門的水頭碼頭返台時,經海關及檢疫人員抽查發現,行李內有外帶一盒大陸製的豬肉乾(90克),卻未依規定申報檢疫,由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高雄分署(下稱移送機關)依法裁罰20萬元。花蓮分署114年12月11日收案執行後,旋即於同月15日查封其名下位於臺東市的不動產,義務人知悉後來電了解,經書記官詳細說明案情並勸諭繳納,一週內即匯款20萬元,將罰單一次繳清。
自114年10月22日我國發生首次非洲豬瘟案例以來,經過15天全國高強度的緊急防疫措施,現已恢復豬隻拍賣及屠宰運輸,確認非洲豬瘟清零。危機時刻國人應深切感受,爆發豬瘟的嚴重性,以及防疫工作一刻都無法鬆懈的重要性,而全面提升國人防檢疫意識也是防疫的重要一環,身為公法上金錢債權執行專責機關,花蓮分署將持續優先、強力執行非洲豬瘟案件,提醒民眾勿以身試法,共同守護臺灣豬,攜手重返非疫區。
附件下載
- 115年1月8日花蓮分署新聞稿(小三通外帶中國豬肉乾返台 強力執行7天內繳清20萬元罰單 ).doc2351 KB 115-01-08 下載次數:6
- 115年1月8日花蓮分署新聞稿(小三通外帶中國豬肉乾返台 強力執行7天內繳清20萬元罰單 ).pdf699 KB 115-01-08 下載次數: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