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

繳款通知單(傳繳通知書)上所載應到日期是否一定要準時,可以提前到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05
  • 資料點閱次數:779
  1. 繳款通知單(傳繳通知書)上所載之應到時間係最晚繳款日。若當日有事,提前繳納亦可。

  2. 另可依繳款通知單(傳繳通知書)上之繳款方式繳納,即不需至本分署繳納,但繳款完成後務請傳真或郵寄收據並來電確認,或利用本分署官網首頁「線上回傳繳款證明」回傳。網址如下:
    https://www.hly.moj.gov.tw/259994/260033/1024326/1024349/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