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將已繳納該筆款項的收據影本,連同繳款通知單(傳繳通知書)影本傳真或郵寄至本分署,並電話聯繫承辦書記官,亦可利用本分署官網首頁「線上回傳繳款證明」回傳,以利本分署銷案。網址如下:https://www.hly.moj.gov.tw/259994/260033/1024326/1024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