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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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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繳款通知單(傳繳通知書),但是該筆款項早已繳納,該如何處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05
  • 資料點閱次數:626

可以將已繳納該筆款項的收據影本,連同繳款通知單(傳繳通知書)影本傳真或郵寄至本分署,並電話聯繫承辦書記官,亦可利用本分署官網首頁「線上回傳繳款證明」回傳,以利本分署銷案。網址如下:
https://www.hly.moj.gov.tw/259994/260033/1024326/102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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